视环会
当前位置:包装印刷产业网>新闻首页>所有分类

大连出台新规解决超市散装食品包装问题

2007-01-30 11:11:23阅读量:683 我要评论


导读:

    大连市针对普遍存在于超市中的共性问题,制定了8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制执行措施。

  据介绍,大连市超市散装和自制加工食品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标签标识不规范,以包装销售日期代替生产日期,或是只有保质期而无生产日期,客观上使消费者无法了解真实的保质期,甚至人为延长了保质期;用卖剩的猪头肉、肝等生产回锅肉;张冠李戴,鱿鱼丝的标签上竟贴的核桃仁,有的一个系列十几种食品包装后的标贴不仅品名相同,而且是同一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糖类等二次包装的混装食品小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五花八门,外包装的生产日期却与其不一致;个别超市裸露食品无遮盖,无*售货工具,一些消费者随意抓取等;部分现场制作加工面食的超市,未设专门操作间,经营场地杂乱且不卫生;饺子、汤圆等散装冷冻食品旧的还未售完,新的再次倒入,久而久之压在下面的难保不过期。

  针对超市销售的散装、自制食品诸多问题,由工商部门牵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统一的规定,包括对超市所有散装、二次包装食品统一价签、标识,明示生产日期、食用方法等内容;清理临时租赁柜台现场加工食品的商户,手续不齐全的全部清出超市;超市*专人每日清理有虚假宣传嫌疑的商品;将海产品与保鲜的冰面间垫上无害塑料或是玻璃隔离,避免二次污染;需低温保存的酸奶、肠等食品一律不准摆放在常温柜台内;在落实食品质量承诺、食品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同时,对现场自制食品进行检测检验,看其能否达到正式生产企业同样的标准等八项措施,为超市散装、自制食品生产行为加上了“紧箍咒”。 (田彤)

 

 
 
来源:中国广播网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印刷产业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包装印刷产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包装印刷产业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