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
当前位置:包装印刷产业网>新闻首页>地方新闻

甘肃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开展

2021-04-09 11:13:26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阅读量:4531 我要评论


导读:根据《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物理机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包装印刷产业网 地方新闻】近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加快引导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相关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
 
  甘肃省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通知组织本辖区内从事废塑料综合利用的企业自愿开展申报工作,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符合性做出详细说明。于2021年4月3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企业汇总表、企业单项申请材料等)报送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随附电子版材料光盘(PDF、Word版本均需提供)。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公告企业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拟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自查比对,符合条件方可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符合性做出详细说明。
 
  根据《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物理机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PET再生瓶片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
 
  ●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
 
  值得注意的是,《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对规模的要求是对要申报行业规范的企业的强制要求,不申请行业规范的企业无此项强制性要求,并非针对全行业的限制性条件。
 
  有以下情况的企业,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得*:
 
  ●不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的;
 
  ●近3年有行政处罚记录或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
 
  ●在国家、省、市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规划、用地、建设、环保、安全、用能等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
 
  ●近3年连续亏损的。
 
  原标题: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注意了!甘肃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开展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印刷产业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包装印刷产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包装印刷产业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