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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过度包装问题日益显现,一项治理标准征求意见

2022-11-28 17:19:17食品机械设备网阅读量:10542 我要评论


导读: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就《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包装印刷产业网 政策法规】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发布了关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3日。
 
  近年来,商品过度包装等问题,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同时还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近两年来,国家在整治商品过度包装上的力度持续加大。2021年8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并于今年5月份和8月份解读并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主要围绕粽子、月饼等食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进行控制,明确要求粽子、月饼的包装不应超过三层,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作为月饼盒粽子的包装等等。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电商物流的发达,一些特色农产品走上了人们的餐桌。为了提高农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企业都在积极改进使用农产品的包装,经过包装后的农产品变得更加高级,也更加受消费者青睐。但是,随之而来的农产品过度包装问题也日益显现,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突出,需要尽快制定相关标准来限制食用农产品的过度包装问题。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规定了限制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的要求,描述了上述要求对应的检测方法,给出了判定规则。意见稿明确了“过度包装”的定义,指的是包装空隙度、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包装重量比超过要求的包装。此外,意见稿还规定销售包装是以销售为目的,与食用农产品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包装,不包括因线上销售发货而增加的物流防护包装以及因农产品保鲜保活而增加的冷却用品或水。
 
  另外,意见稿明确肉类的包装层数不超过4层,其他食用农产品的包装不超过3层;包装的成本不应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包装重量比应不超过30%。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还明确了包装空隙度、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包装重量比的计算方法。
 
  该标准的制定实施,将使得企业有标可依,提高企业自律,同时,对于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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