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介入月饼过度包装
2008-08-13 11:03:47阅读量:733 我要评论
目前国家标准委已经完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要求》征求意见,国家有关部门的《预包装食品包装规范》、《制止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办法》等办法正在制定中。
国家标准委在2008年7月完成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要求》的征求意见中,对“过度包装”作出了如下定义:超出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就是过度包装。在该征求意见中,以量化的形式对物品包装予以了限制:饮料(酒)、糕点、茶叶、化妆品4类商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粮食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2层;饮料(酒)、糕点的“包装空隙率”(商品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包装体积的比率)不得超出55%,化妆品不超出50%,茶叶不超出25%,粮食不超出10%。另外,未规定的其他食品,包装层数应不多于3层,“包装空隙率”不大于45%。在包装成本方面,该标准规定,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宜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
7月31日,*和国家*分别通过不同方式介入。其中*下发通知,要求从流通环节制止月饼、茶叶、酒类、保健品、化妆品等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此外*还将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在8月下旬-9月上旬,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当地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对商品零售场所、饭店(酒店)等单位执行月饼等商品包装标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如果“发现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要“依法”对该商品下架处理。
当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也在网站上发布了《发展改革委等将采取综合措施 遏制月饼过度包装》的消息。消息称,国家*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过度包装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拟从“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完善法规标准”“加大宣传力度”四个方面入手,并强调“*干部、公务人员、国有企业”要“带头”采取措施,以遏制月饼的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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