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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征包装印刷/石油化工两行业VOCs排污费

2016-05-11 08:39:20东方网阅读量:6833 我要评论


导读:为了促使企业减少VOCs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浙江省决定在全省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

   导读: 为了促使企业减少VOCs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浙江省决定在全省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
  
  为了促使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浙江省决定在全省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
  
  浙江省*、省*、省环境保护厅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指出,确定该省现阶段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3.6元,征收范围为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2018年1月1日起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污染当量4.8元。
  
  同时,浙江省*等指出,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是否超标、排放量是否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是否属淘汰类等情况,实施差别收费政策。
  
  (原标题:浙江开征石油化工/包装印刷两行业VOCs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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