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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与监督给零食包装挤出泡沫

2024-01-12 16:47:19中国食品报阅读量:4918 我要评论


导读:按照新国标,食品包装不应超过3层,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的20%。

  一些消费者在购买零食的时候发现,看似三等份的饼干,打开盒子发现中间凹进去一块;一片分装海苔里垫有大包干燥剂;箱装牛奶仅有五小盒,剩余两倍空间用纸板填充,种种方式只为了让商品显得更“有料”。消费者称,这样的包装会误导消费选择。近期零食包装问题再度引发热议。
 
  2023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重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对包括茶叶在内的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包装空隙率作了明确规定,为日常所能接触到的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等各类零食包装提供了限定依据。零食“公摊面积”怎么来的?企业该怎样练好成本、绿色环保及市场接受度平衡术呢?
 
  零食存在过度包装现象
 
  “公摊面积”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房地产领域,指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网友由此延伸出的零食“公摊面积”,在包装行业有一个专业名词与之对应包装空隙率,指包装内去除内装物占有的必要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
 
  按照新国标,食品包装不应超过3层,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的20%。对于包装空隙率的计算根据单件商品的不同净含量要求不同。以一件净含量大于50毫升/克的食品为例,其空隙率不得超过30%。一旦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以及混装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即判定为过度包装。
 
  研究表明,中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40%,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事实上,除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包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也深受诟病。
 
  “从超市买了一盒半透明糕点,拆开才发现有包装遮挡的部分其实是空的。”一位消费者表示,“零食包装的大小直观地影响了商品的选择,毕竟大多数人不会每次都查看和对比净含量,还是实事求是比较好。”在微博平台上,网友晒出不少零食“公摊面积”的图片。有人晒出公司发的牛奶,一箱里只有5盒,两侧都是纸质包装;还有人晒出一罐西梅,里面有高高的“内胆”。网友提出质疑,“这难道不算误导消费者,不算虚假宣传吗?”另有网友表示,“只要东西和所标的净含量一致就行”“包装上尽管去想心思,但是净含量虚高,那就是缺斤短两,毫无诚信了”。相关投票调查结果显示,逾8成投票者认为,零食市场存在过度包装,包装堪比“套娃”。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未能依据实际情况将商品真实全面的信息以醒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是故意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形式欺骗消费者,还有可能构成欺诈。据他分析,可主要分为数量上的误导和质量上的隐瞒。即除了从外观上营造“值得感”,实则缺斤少两,还存在将质量不太好的商品借包装手段滥竽充数,这些都是不合理的包装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当某些企业的经营重心从商品质量转向包装,并以此吸引顾客、占领市场,会引起其他企业效仿,致使过度包装现象越发严重,陷入恶性循环。
 
  挤泡沫势在必行
 
  业内人士指出,在平价零食领域,消费者低价习惯已经养成,随着原材料、线下铺货渠道以及线上营销推广投入成本增加,商家如果直接采取简单的涨价策略,消费端感知会很敏感,而通过包装引导购买和提高商品附加值是一条捷径。
 
  “不同消费心理也会影响商家的包装行为,人际交往中出于社交和礼品消费需求,追求华丽包装的高端零食礼盒无疑会成为滋生包装乱象的土壤。”陈音江谈到。相反,追求高质价比的消费大趋势,则会倒逼企业降本减负,砍掉不必要的包装支出。
 
  财报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多家休闲零食品牌业绩下滑。洽洽食品归母净利润约5.06亿元,同比下降19.28%;来伊份营收30.02亿元,同比下滑7.61%,净利润454.28万元,同比下滑93.57%。与此同时,量贩零食挟低价利器快速发展,产品、渠道同质化严重的休闲零食行业在原料、制造、包装和流通各环节开始着手优化成本,要求极致性价比。
 
  近期,良品铺子在17年来最大规模降价时公开回应称,公司将把包装袋都一一拆解,研究哪里可以降低成本。在年货节物流纸箱降本18.4%的基础上,预计2024年还能在这方面降本862万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休闲食品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备品之一。当公众环保意识觉醒,零食“面子工程”将不适用品牌长远发展,给零食包装挤泡沫势在必行。
 
  包装回归实用功能
 
  让零食包装回归实用功能,并真正形成一种社会共识,还需要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正向引导和参与监督。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在购物时,消费者更多地关注包装大小、分量轻重等较为直观的商品属性,不会特别关注包装上标注的净含量数字。商家“大材小用”,存在引导消费者错误估计商品分量的嫌疑,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包装食品,不得过度包装。过度包装一方面会造成包装材料的浪费,不符合绿色消费的理念;另一方面也会使消费者错误估计商品的性价比,有违诚信经营的要求。“皮薄馅大”的包装会让消费者产生物有所值的获得感,吸引消费者购买,但商家不能以此作为营销手段,以包装作为掩护,减少商品分量。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经营者依据制度规范设计产品包装,不打标准的“擦边球”,结合商品特性,选择绿色环保、富有创意的包装,取消过度包装、非必要包装;注重产品质量提升,以高品质吸引消费者,避免“买椟还珠”式的尴尬。
 
  陈音江建议,一是消费者应该转变主观想法,重实际轻面子,树立朴素、理性的消费观,不主动选购使用过度包装的商品。二是责任主体是生产者,企业要在合规经营的基础上,以品牌效益长久利益为准绳。社会组织应正面引导打造简约绿色包装的标杆和榜样企业,鼓励企业将此塑造为自身的品牌风格与特色。
 
  食品因种类,形态多样而存在差异,在用好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让企业打标准的擦边球,也有必要根据市场反馈出的问题不断细化规定,便于对企业划定红线、为执法部门提供明确依据,让消费者维权路径更清晰。陈音江提出,包装设计者不妨从包装方式、选材、功能等角度发挥创意吸引顾客,又尽可能贴近实用。
 
  此外,要实现包装材料的最大化利用,需完善包装循环机制。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与循环经济促进法要求,相关主体应按照商品种类分类施策、提要求和制定标准,做好包装减量化工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这个过程中需处理好包装安全与包装减量、包装美观与包装减材、购买者心态期待与消费者实际需求满足之间的三对关系。基于此,还要做好包装易回收、易利用工作,让资源能够得到物质回收或能源回收。
 
  在“双碳”目标下,包装材料的制度改革还要算综合账。常纪文表示:“未来,可降解包装(如竹、纸、生物可降解塑料)的开发利用是改革方向。新材料包装也意味着要求出台新的标准,这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历程。”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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