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
当前位置:包装印刷产业网>新闻首页>行业动态

“告别泡沫法案”,多国立法禁止EPS泡沫

2024-03-13 09:49:41废塑料新观察阅读量:1490 我要评论


导读:近日,美国参议员Chris Van Hollen (D-MD)和众议员Lloyd Doggett (D-TX)提出立法,试图禁止将发泡聚苯乙烯(EPS)用于食品服务产品和其他目的。

  【包装印刷产业网 行业动态】近日,美国参议员Chris Van Hollen (D-MD)和众议员Lloyd Doggett (D-TX)提出立法,试图禁止将发泡聚苯乙烯(EPS)用于食品服务产品和其他目的。这项立法被称为“告别泡沫法案”,该立法将于2026年1月1日禁止在美国范围内销售或分销某些产品中的EPS泡沫。
 
  此外,欧洲、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地区和国家均有立法禁止EPS泡沫包装的工业产品进口,或者用提高几倍的环保税来限制和淘汰以泡沫塑料作为包装的进口产品,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碎片的危害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板,又称苯板)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物品,比如说一次性餐具,比如快递的泡沫填充物,比如建筑业中的绝缘材料。广泛使用泡沫塑料,已经导致各种大小的塑料沉积在陆地和水生的生态系统当中。当泡沫塑料排放到自然环境中时,它们的物理降解相当快速。

  与PE,PVCPP废物不同,泡沫聚苯乙烯废物已经在陆地上以细粒形式存在。因此,它不仅可以吸收水中的污染物,还可以吸收空气和土壤中的污染物。
 
  此外,其特征在于具有大的表面重量比和多孔结构,这进一步增加了其吸附能力。很可能将泡沫聚苯乙烯碎片引入许多不同水和陆地生物的消化系统中。也不排除泡沫塑料的粉尘影响呼吸系统的可能性。
 
  主张禁止使用一次性EPS的人指出,塑料泡沫是环境中微塑料的一个来源,因为它不会完全分解。虽然EPS是可回收的,但它通常不被路边项目接受,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回收它们,让其回收和再利用成为一个重大的课题。
 
  EPS泡沫回收政策
 
  目前,全球每年约生产1200万吨EPS泡沫塑料,其中中国约有180万吨,并且在逐年增长。
 
  世界各国的EPS泡沫回收率参差不齐,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废弃EPS泡沫材料并未得到有效回收。EPS泡沫回收受当地的市场因素影响,其中主要因素之一是政策。
 
  中国由于回收机制还不够完善,70%EPS泡沫被掩埋或者焚烧,仅30%被回收利用。
 
  美国的EPS泡沫回收政策不是很严格,因此很少有回收商愿意接受EPS泡沫。一些EPS泡沫终端开始考虑自己回收,像超市、物流公司和家具店正在扩大其EPS泡沫回收业务。
 
  澳大利亚的EPS泡沫废料可以接受填埋但是不可焚烧。这主要是因为澳大利亚的国土面积广阔,因此填埋仍然是处理EPS泡沫的主要方式。
 
  欧洲的EPS泡沫废料处理技术相对先进,通常是加工转换成新能源,例如焚烧发电。但是,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是难以避免的。
 
  事实上,回收利用的低成本EPS原料,可以使制造商在特定应用和市场中更具竞争力。

 

  EPS泡沫回收政策
 
  EPS泡沫焚烧回收热能
 
  焚烧法回收热能是将废弃EPS泡沫置于特殊的焚烧炉中,燃烧回收热量,以替代部分燃料。PS的热值高达4600kJ/kg,超过了燃油平均4400kJ/kg的热值,可部分替代炼铁、发电、燃烧锅炉的燃料。
 
  燃烧法虽然可以获得能量,但需要使用专门的燃烧高炉,否则PS燃烧不充分会产生苯乙烯、二恶英等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焚烧法回收装置成本较高,而且材料的使用价值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EPS泡沫压缩造粒
 
  EPS泡沫压缩造粒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EPS回收处理方式。EPS泡沫废料经过专业泡沫压缩机压缩或热熔后,会形成紧致的泡沫压缩块,这些泡沫块相对废旧泡沫松料来说更容易出售,且价格是其2倍左右。

  泡沫压缩块可用于造粒,生产出高质量EPS再生粒子,再次应用到新的泡沫产品中。
 
  化学热解回收苯乙烯单体
 
  PS在高温下很容易分解成芳香族化合物。采用高温热裂解法可以使废弃EPS泡沫材料裂解为C1-C4烃等气相产物和苯乙烯、芳香烃等液相产物。在580℃下,PS可裂解得到65%的苯乙烯单体和10%的低聚物。
 
  化学热裂解法是优质的回收途径之一,缺点是回收过程中能源消耗较大,工业化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回收率偏低,以及回收设备上容易碳化积料的问题。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印刷产业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包装印刷产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包装印刷产业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