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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

2025-05-16 11:07: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量:11616 我要评论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食品函〔2025〕9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推广应用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区数字标签推广应用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自治区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州、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宣贯培训、政策解读、指导服务,广泛动员优质品牌食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推广应用工作,为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信息提供便利,助力食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要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联络员及拟参加推广应用工作的企业和产品信息(附件1)分别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并于2025年11月15日、2026年7月1日、2026年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推广应用工作进展情况(格式和要求见附件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席敏毅0991-8560080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吴 杰0991-2811455
 
  技术服务支持: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
 
  010-84295647、84295648
 
  邮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xjwjwzhjdspc013@xj.gov.cn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wujie@xj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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