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 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 龙田一期、二期泡沫罐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一、招标内容: 龙田一期、二期泡沫罐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泡沫罐等一批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提供的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三、 交货地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具体地点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 。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约 65 万元 。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 1 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应是该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其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3 、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4 、生产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 、所投产品具有消防检验报告及消防广播检验报告;
6 、所投产品必须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7 、生产商具备防爆产品合格证;
8 、具备所投货物的生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9 、 2012 年 3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类似规模供应业绩。(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10 、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出具 17% 的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 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 、 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加盖公章);
2 、 投标申请人通过 2012 年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其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生产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 、 所投产品消防检验报告及消防广播检验报告 ;
5 、 所投产品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6 、 生产商防爆产品合格证 ;
7 、 2012 年 3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类似规模供应业绩。(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8 、 银行资信证明 ;
9 、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10 、 当地检察院出具的 2000 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2014 年 3 月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七、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如果对本项目有意愿的,请于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到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ntkfqztb.cn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于递交 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九、 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址: 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
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炜赋集团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雨红
电话: 13862746326 传真: 0513-81163035
2014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