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出台18项措施 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近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广元市印发《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实施细则》,围绕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食品贮存运输寄递环节监管、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基础支撑等4个方面细化18项具体措施,着力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筑牢四川北大门食品安全防线。
在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方面
要突出土壤治理、农兽药使用、畜禽集中屠宰、交易行为规范、产品追溯、信息共享等关键环节,巩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试点成果。《实施细则》还指出,要建立直供学校农产品主体动态名录,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并对药物残留风险较高的农产品开展针对性快速检测。
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方面
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加强校园、集中用餐单位、新业态餐饮等重点领域整治,持续做好网络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口食品、特殊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协作,联合治理“两超一非”违法行为。
在食品贮存、运输、寄递监管方面
要对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实施备案管理,建立健全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推动落实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实施细则》还指出,要落实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实现专车专用。
在夯实监管基础方面
要推动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共享抽检监测数据,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持续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AI监管”工作,深化川陕甘毗邻地区和川东北毗邻地区食品安全合作,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安全风险。
下一步,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市食安委)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强化全链条监管作为落实“四个最严”的有力举措,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拟 稿:食品协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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